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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2日起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贷六千

2013/7/17 15:11:10   来稿部门:招生就业处

    新贷学生申请流程:

    1、 注册用户:访问学生在线系统,注册用户后登陆系统;

    2、 在线申请:在学生在线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

    3、 资格认定:前往村委会、居委会、民政局或毕业中学等资格认定部门认定;

    4、 提交书面申请:将申请表和所需申请材料递交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签订合同:材料审核通过后,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6、 贷款发放:11月20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将完成所有通过申请学生贷款款项发放工作。

    续贷学生申请流程:

    1、 在线申请:在学生在线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提交申请后打印申请表;

    2、 提交书面申请:将申请表和所需申请材料递交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签订合同:材料审核通过后,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4、 贷款发放:11月20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将完成通过申请学生贷款款项发放工作。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一些贫困学子却在为筹措学费而发愁。海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贷人数指导性指标,以今年海南省56615人参加高考计,新贷人数将达13011人。

    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22日—9月20日,其中,续贷受理时间为7月22日—8月16日,新贷受理时间为8月19日-9月20日,回执接收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材料送交国家开发银行时间为10月16日-18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名单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预科班学生就读预科班当年不在贷款申请范围。

    根据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不得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且为100的整数倍。贷款期限不得低于5年,不得高于相应年级对应期限。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申请的次数分为续贷学生和新贷学生。符合以下特征的为续贷学生:学生曾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至少一次贷款成功。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为新贷学生:1、学生未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学生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未贷款成功。

    (来自:海南在线)

 

                                                                                                                招生就业处 201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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