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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挑战杯”海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21/4/13 14:45:09   来稿部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美好新海南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外事办公室、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海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十届“挑战杯”海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挑战杯”竞赛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是评价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第十届“挑战杯”海南省竞赛将于2021年5月举行。

为组织好这项重要赛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校全体在校生


二、竞赛作品分类:

(一)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二)科技发明制作类。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分为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发明、制作类;

B类指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三、推荐作品要求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二)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三)学术论文类字数不超过8000字,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四)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五)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四、作品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9年6月1日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二)各学院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总数不少于2项(影视传媒学院、航空服务学院不少于一项)。


  五、工作流程

(一)2021年4月18日前,各学院提交作品。将竞赛登记表、竞赛汇总表和承诺书电子版打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76455024@qq.com,纸质版交至行政楼校团委办公室。

(二)2021年4月19日前,组织校内选拔评审。

(三)2021年4月20日前,重点培训和项目优化,确定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挑战杯”获奖成果是评价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和研究,确保本赛事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加强宣传。各学院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

(三)明确任务。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研究确定选题,指定指导老师,明确项目团队,确定项目研究进度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附    件:1.竞赛登记表

          2.竞赛汇总表

          3.竞赛评审规则

          4.竞赛评分标准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附件.doc

 

 

共青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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