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咨询电话

0898-88350000

0898-88351111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微”言理工

严厉打击海南离岛免税品“套代购”行为!这些法律知识你要懂……

2023/5/6 16:30:37   来稿部门:新闻中心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有效地激活了海南消费市场,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积极响应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打击行动,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继续做好相关普法教育,加强学生动态管理。作为海南的学子,我们必须强化自身法制观念,拒绝并打击“套代购”行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点吧!

 

什么是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什么是离岛免税套购、代购行为?

什么是离岛免税代购行为?

 

即用个人购物资格和额度帮别人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简而言之就是“帮别人买”。代购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受托为亲朋好友代买离岛免税商品,或者购买离岛免税商品赠送亲朋好友,是正常消费行为。另一种是以牟利为目的有偿代购行为,为赚取佣金而为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商品,或将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在国内市场销售,是违法行为。


什么是离岛免税套购行为?

 

即以牟利为目的,组织利用他人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称为“套购”。在套购活动中,通常将出借个人信息和购物额度,为他人购买、提取、运输离岛免税商品的人员称为带货“人头”。

 

代购就违法吗?

 

事实上,“代购”并不直接等于“违法”,而是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公民出国及出入免税区都可以在一定额度内购买免税商品,享受一定实惠,不缴税金。而代购商也可以在合法范围经营代购生意,比如一些代购网站,他们在国外采购国内的稀缺商品,然后销售给客户,但是在税金上他们会以商品成交的最终价格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都是合法的。合理的海外代购并不违法,“套代购”才是违法,走私、逃税就是犯罪。

 

给大家举个“栗子

 

假设中国公民牛柳柳要求在国外的朋友购买一部国外产的手机寄给自己。下面分多种方式区分牛柳柳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

 

1. 在过关时海关直接通过,牛柳柳在收到手机后自己使用,不构成走私。

 

2. 在过关时海关要求收取邮政关税,牛柳柳去邮局缴纳税金,在收到手机后自己使用,不构成走私。

 

3. 在邮寄时包裹上注明“某牌MP3”,过关时海关直接通过,牛柳柳在收到手机后自己使用,构成走私。

 

4. 在邮寄时包裹上注明“某牌MP3”,过关时海关要求按MP3收取行邮关税,牛柳柳去邮局缴纳税金,在收到手机后自己使用,构成走私。

 

5. 在邮寄包裹上注明“某牌MP3”,过关时海关拆包检验,要求按手机收取行邮关税,牛柳柳去邮局缴纳税金,在收到手机后自己使用,构成走私未遂。

 

6. 在过海关时海关直接通过,牛柳柳在收到手机后自己使用,用旧不喜欢后,卖给了寇豆豆,不构成走私。

 

7.过海关时海关直接通过,牛柳柳在收到手机后直接卖给了寇豆豆,构成走私。

8.在过关时海关要求收取邮政关税,牛柳柳去邮局缴纳税金,在收到手机后直接卖给了寇豆豆,构成走私。

 

9. 在邮寄包裹上注明“某牌MP3”,过关时海关拆包检验,要求按手机收取行邮关税,牛柳柳去邮局缴纳税金,在收到手机后直接卖给了寇豆豆,构成走私。

 

10.在邮寄包裹上注明“某牌手机,贸易用”,过关时海关要求按手机收取贸易关税,牛柳柳去海关缴纳税金,在收到手机后直接卖给了寇豆豆,不构成走私。

 

11.在邮寄包裹上注明“某牌MP3,贸易用”,过关时海关要求按MP3收取行邮关税,牛柳柳去海关缴纳税金,在收到手机后直接卖给了寇豆豆,构成走私。

 

什么是套代购?

 

利用自己的离岛信息为他人购买免税品牟利,即为代购;利用他人的离岛信息购买免税品牟利,即为套购。海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旅客所携带的免税品是否属于合理自用范围进行现场审核和判断。

 

套代购走私犯罪案例

 

据海南日报报道:“2019年起,李某恒(海南儋州人)开始利用他人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牟利。李某恒还通过给王某、某某哥、王某某等人当买手,组织、利用代购人员(俗称人头)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品转卖给上述人员,从中赚取50-100元不等的人头代购费。

 

2020年3月,被告人李某贤开始帮助李某恒利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李某恒帮助支付免税货款。同年3月底,李某恒、李某贤开始在美兰机场利用出岛旅客免税额度套购免税商品。在帮助李某恒购买免税商品的过程中,李某贤认识了一些韩国代购后,也利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转卖给韩国代购,从中赚取差价。

 

经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核查,被告人李某恒在多家离岛免税店套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销售牟利,涉及免税商品价值12207045.21元,涉嫌偷逃税款2106248.86元人民币。其中,被告人李某贤参与利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1991件,价值1060474.27元,涉嫌偷逃税款221008.45元人民币。

 

2021年1月4日,海口中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恒、李某贤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恒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60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海南离岛免税新政持续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们作为海南自贸港在校大学生,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坚决远离离岛免税“套代购”行为,同时也要积极检举揭发“套代购”走私行为,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我们自己的一份青春力量!

 

 

 

(文字来源:网络)

(编辑:新闻中心)

 

 

 


上一篇:“百场万岗”校招活动 | 本周日2500余个岗位,百余家知名企业“职”等你来!
下一篇:逐梦山海间 追光繁星里 | 乐享活动 嗨放五一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52811 24小时举报电话0898-88386172